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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
上溪镇人民政府
发布最新通告
为加强上溪镇河道管理,持续巩固 “清四乱”成果,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蔬菜、高秆作物破坏河道环境、影响行洪等涉河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健康,保障河道行洪通畅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请在航慈溪上溪段、岩口水库饮用水源入库上游两岸种植作物的户主于2023年6月28日前自行清除,逾期未清除的将由镇政府集中清理整治。整治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河道、破坏河道,如有违反者将按照《浙江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》严肃处理。特此通告!上溪镇人民政府标签: